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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怡宁医院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通告 (第2号)
2020-04-20 17:26浏览·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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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怡宁医院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通告

 

(第2号)

 


 

 

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在这场“战疫”保卫战中,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参与者,我们都是抗疫战士!鉴于目前病毒的来源、感染后排毒时间、发病机制等还不明确,为更好的控制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据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医院现阶段运营发展实际,现将近期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1、医院全体员工无条件配合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公司法人作为医院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服从市、县(区)人民政府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做好特殊入院患者的入院评估和隔离防范工作;

 

2、挂号收款处提醒病人挂号后到预检台进行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对所有进入人员核验“健康码”,凡发现“红码”、“黄码”,有发热等症状,或拒不配合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的,一律不准入内,并及时向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委会报告,或拨打12345热线电话,敦促其配合相关机构做好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要对采集的信息准确登记、妥善保管,做到可查可溯源。要运用大数据手段,提高质效,最大限度缓解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

 

3、门厅预检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把体温测量的体温情况记录在挂号单上,如果有发热情况,将患者引导入留观室并当面告知医生;

 

4、门诊患者一律不允许进入住院部就诊;

 

5、住院患者在国家疫情解禁前原则上禁止家属探视,请医护及市场业务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并在病区门口张贴相关告知;

 

6首诊医师接诊病人时需规范询问流行病学史:近期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就诊前14天内有无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疑似病人定义:14天内来自武汉的所有人员或者14天内与来自武汉的人员有过接触的,并且有感冒症状的,不论是否发热。

 

7首诊医师接诊疑似病人需立即向医院应急防控领导小组汇报。由应急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尽快联系附近定点医院。护理部立即将患者引导至留观室隔离等候定点医院接收患者门诊处安排保安室为留观室,病区设置留观病房

 

8、加强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诊疗场所的医务人员、护工、工勤人员及志愿者等都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做好医疗区域环境卫生的消毒。具体要求参照院感科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实施“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六项措施的通告(第1号)》执行。

 

9、配合政府行政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工作,护理部负责对全院住院的发热病人进行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并做好记录。

 

10、做好医院全体员工的培训,医院将通过企业微信组织两场培训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的培训高院长和科室主任、护理部主任安排好工作组织人员参加,以方便医共体分院的全体人员学习培训内容。

 

  11、凡接诊不明原因的发热疑似病例,接诊医生不能将病人直接转至指定医院治疗,需请示疫情防控应急小组主要领导同意后再定可否转院    治疗,确需转院须联系专用救护车转送。

 

12、确保物资的正常供应,防护服、口罩、手套物资由综合保障中心统一协调供应,药品供应由药检组负责;

 

13、医院全体医护人员做好健康宣教工作,全体员工做好自媒体管理,严格禁止微信、微博等信息平台与疫情相关的信息传播,全体员工一律不得前往武汉及武汉周边地区,如果已经前往上述地区,返回后无症状者一律居家隔离14天,有感冒症状安排医院隔离。

 

14、医院全体员工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自身防护。

 

15、对侮辱、恐吓、殴打工作人员,损坏公私财物、寻衅滋事、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什么是山西“健康码”

 

附件2:如何申领“健康码”

 

附件3:如何区分“绿码”“黄码”“红码”

 

大同怡宁医院肺炎疫情防控领导组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什么是山西“健康码”            

   

                  

 

附件2:如何申领“健康码

 

    

附件3:如何区分“绿码”“黄码”“红码”